不少會員、公務員常誤以為公務員的年度薪酬調整,是跟足薪酬趨勢調查指標去調整的;這是一大謬誤!其實,回歸以來有9年並非跟薪酬趨勢調查指標去調整公務員的薪酬,見下表:
年份 |
薪酬趨勢調查指標(%) |
公務員薪酬 調整結果(%) |
1999 |
低層:- 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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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高、中、低層: |
→凍薪 |
2003 | 2006 |
2003年2月,政府接納本會建議的〝0-3-3〞減薪(修訂)方案,一舉解決纏繞社會的嚴重爭議,與此同時,2003-06年連續4年暫停薪酬趨勢調查,從而為本港2003年3-6月全社會團結一致抗擊「沙士」及隨後的復甦經濟,掃除了負面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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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
低層:-0.96: |
低層、中層→凍薪 |
2015 |
低層:3.02 |
低層:4.62 經本會爭取後:行政會議在薪酬趨勢調查指標之上多加了0.5%;低層跟中層加幅。 |
2017 |
低層:1.82 |
低層:2.94 經本會爭取後:行政會議在薪酬趨勢調查指標之上多加了0.5%;低層跟中層加幅。 |
華員會在1974年前就參與制定薪酬趨勢調查及公務員年度的薪酬調整機制;這薪酬調整機制在1974年開始實施至今,本會一直從無間斷的參與,對有關機制的了解可說是倒背如流、瞭如指掌。按此,本會每年都全力以赴,提出符合機制的薪調訴求方案,力爭最大限度為會員、公務員爭取合法、合理、合情的權益。
應用了46年的公務員年度薪酬調整機制,一向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①薪酬趨勢調查淨指標、②生活費用的變動、③香港的經濟狀況、④政府的財政狀況、⑤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⑥公務員士氣,及或其他實時的特殊相關因素;亦按公務員薪酬調整的原則:可分享社會經濟成果,亦需分擔社會經濟下行的困難(share the ups and downs of the economy) ,同時還有其後於1989年才實施的〝低層跟中層〞安排,以決定公務員的年度薪酬調整。
下圖概括2020-21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實際考慮的主要因素:
從上圖可見,按公務員薪酬調整的機制,2020-21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所考慮的幾個因素中,因去年反修例風波的負面影響及今年疫情肆虐,香港經濟狀況、政府的財政狀況已凌駕其他因素的考慮;政府不會,亦無理由不理輿情、薪調機制,「逆市加薪」給公務員!大嗌「逆市加薪」只是一條窟頭路,只會使公務員成為社會、輿論的攻擊對象。考慮到政府不會「逆市加薪」,本會全力提出「3+3方案」,使會員、公務員避免未來受到減薪的衝擊,為會員爭取權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