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9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何時有著落?

  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PTSC)三方成員(薪常會、公務員事務局、評議會職方) 已於2018年5月24日審核2018薪酬趨勢調查報告,並各自決定是否確認、有保留地確認或不確認調查的結果。鑑於本會發現並確實有一間“問題公司”過去一直漏報獎金,對薪酬趨勢總指標(GPTI)有一定影響,而17間公司的“勞績獎賞”(merit) 存在問題,可能亦影響薪酬趨勢總指標(GPTI)的準確性,本會對是次調查報告僅可“有保留確認”。

  本會隨即考慮薪酬趨勢淨指標及其他多項因素 (社會經濟狀況、政府財政狀況、消費物價指數(CPI)、公務員士氣,職方薪調訴求及當年一些實時的特殊因素,每年各因素側重點不盡相同),並於2018年5月25日向公務員事務局提出薪酬調整的要求(Pay Claim):高中低層薪金級別劃一上調5% (理據詳見本期華員報:2018公務員薪調專輯)。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考慮職方的要求及多項其他重要因素後,一般會於6月上旬向中央評議會職方提出薪酬調整建議方案(Pay Offer)。

  職方就政府的建議作出回應,接納或提出反建議。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一般在6月上/中旬作最後決定,並交方案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在同年立法會休會前(7月中旬) ,應可獲撥款,公務員在7月底可望薪酬調整及追溯自同年4月1日。

  但2014年卻受立法會“拉布”影響,一拖再拖,拖到2014年10月立法會下一年度復會後仍遲遲未獲處理!既令本會會員、廣大公務員十分不滿,又感覺十分無奈。直至2015年1月16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休會前5分鐘,獲得通過,令公務員得以在農曆新年前受惠。希望今年公務員薪酬調整能順利落實,免害苦了廣大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