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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
未來路向之二:
不硬湊合進行調查
免秋行夏令惹爭議

  歸後20032013年的兩次薪酬水平調查(調查)所採用的調查方法(廣義界定的職位屬系法) 實踐,明顯地反映公/私營職位配對過於粗疏籠統,數據整合又採用「大鑊飯」模式,根本未能如薪常會稱薪酬水平調查能配合、達至政府的公務員薪酬政策。一些職系長期存在招聘困難、人手短缺,未有因為進行了兩薪酬水平調查的「大致相約」比較而吸引、挽留了合適才幹的人員。薪酬水平調查的原意為保持公/私營職位薪酬「大致相若」,但調查數據作「大鑊飯」式整合後,其調查結果的大致相若程度已與私營機構不同工種的實況相距甚遠,加上私營機構職位的薪酬因應人才供求、機構業績、經濟環境而常有迅速的改變,令每6/7年一次的薪酬水平調查更顯得徒勞、不合時宜!

2018年後政府已決定不再進行公/私營比較的公務員入職薪酬調查

  /私營職位的工作確實有著不少本質上的差異,而公務員工作涉及執法及眾多特殊的職責,要作科學、客觀、全面的調查絕非簡單容易之舉;而公務員的薪酬制度亦與私營機構大不相同。2015年有進行公務員「入職薪酬調查」,但因私營機構一般會採用較靈活彈性的入職薪酬制度,根本調查出來的結果難以應用在公務員隊伍中,故經薪常會建議後政府在2018年已決定不再進行「入職薪酬調查」,待有需要時才重新考慮。

顧問公司指海外國家已不再把公務員與私營機構僱員的薪酬作比較

  顧問公司於其「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初議報告書(20229)指,研究海外5國家(包括:英國、加拿大、澳洲、新西蘭、新加坡)在釐定其公務員薪酬水平時,都不再把公務員與私營機構僱員的薪酬作比較。

硬湊合進行調查對公務員隊伍、社會有何正面價值?

  薪酬水平調查除花費公務員大量人力參與職位檢視(Job Inspection) 去制作公務員「職責說明書」與私營機構職位比較,又花費公帑聘請顧問公司,如不能全面改良其調查方法並達到公務員薪酬政策的目標,將不時惹起公務員與社會的爭議及對立那為何要硬湊合並繼續用一個已存在嚴重缺陷的調查方法進行2019年薪酬水平調查第二階段?對公務員隊伍、對社會有何正面價值?

  事實上,本港經濟狀況急促變化,而近年私營市場亦瞬息萬變,若繼續定期6年一次的薪酬水平調查,所得的調查結果應用期為810年之久,其情況如秋行夏令、不合時宜,實難以自圓其說可達至公務員薪酬政策目標。

  鑑此,本會認為除非能全面改良調查方法(「廣義界定的職位屬系法」/「職位比較方法」),令其脫胎換骨,較具科學及準確性,否則,不應亦不宜再繼續「翻炒」、「做開照做」,硬湊合做調查,徒浪費公帑及公務員的精力,更不時挑起公務員與社會的爭議及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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