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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一紙聲明,距正本清源還遠, 須知人心無價!

  務員「宣誓/簽署聲明」於2021年2月28日已完成,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於2021年4月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顯示,有129名公務員拒簽或不理會簽署聲明的要求;其中113名為文職人員,16名為紀律部隊人員。而25人已/將離職,另1人因涉不當行為已被革職;其餘的拒簽人員已被要求提供解釋,當局會據每宗情況考慮按《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著令有關拒簽者退休。

  有129名公務員拒簽或不理會簽署聲明,佔共約17萬公務員人數0.075%,並不算多;即超過99.9%的公務員已簽署聲明,但這是否表示當局已「功德圓滿」呢?

  事實上,有部分公務員雖然宣了誓、簽了聲明,卻不等於認同或完全認同誓詞/聲明的內容 (即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有些公務員雖不認同誓詞/聲明內容,但不想丟「飯碗」;有些因不想在未滿10年工齡離職而有所損失,選擇簽署;有些心裏雖有擔心、有疑慮,但懷著猶豫不滿的情緒簽署聲明;或有些更把簽署一紙聲明當「食生菜」等林林總總、各式各樣的想法也有,尤如五味雜陳一大缸。

  這毫不奇怪,也不能全怪公務員;回歸近24年,當局提供予公務員對有關憲制責任、一國兩制、《公務員守則》內列明要遵守「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培訓確是少之有少,嚴重不足;導致謬誤、誤解、歪理充斥。故此,縱然宣誓做了,聲明簽了,但距正本清源還遠呢!當局不應,亦不能滿足於簽了的一紙聲明,應竭力避免此成為「一紙空文」,亦要盡量協助公務員加深認識,避免誤踩「紅線」、「灰色地帶」。

  鑑此,本會認為當局應從速跟進以下3點,補救過去近24年對公務員確立憲制責任的嚴重缺失 (其實,本會於2009年《公務員守則》出籠前及於去年9月已去函當局,提出不少修訂、增補建議,有關意見詳見2020年10月247期e-華員報《正本清源,懲教結合 促當局落實「宣誓/簽署聲明」的5點意見》一文:

  1. 有序安排多渠道的教育、培訓--透過培訓釐清謬誤、疑問、誤解、混淆之處。如何有序、有系統的落實培訓不能忽視。公務員編制零增長,但工作量有增無減,人手緊絀,特別有些部門需承擔大量防疫抗疫工作,而令一些恆常的工作項目堆積;如何令各級管理人員重視、有序地安排人員接受培訓,至關重要。

  2. 制定與時俱進的公務員政策--當局對給予公務員教育、培訓看似較以前重視,已正式成立了「公務員培訓諮詢委員會」,但培訓的方向是什麼?把公務員培訓到那裡去?與時俱進的方向仍缺!這是一個根本、重要的問題。政府因而有必要制定符合世情、國情、港情的公務員政策,使建設、培訓公務員隊伍有一個清晰、切合政治現實需要及適應香港發展的方向。

  3. 從速修訂、增補《公務員守則》的內容--修訂的內容包括《基本法》應放於更高的位置,不僅只在「堅守法治」下的其中一項,並作為公務員基本信念之首。增補的包括:清楚闡釋、明確公務員與《基本法》的關係、《港區國安法》的內容、違反誓言/聲明的後果等。有關「公務員政治中立」方面,本會亦曾多次建議增補一些關鍵的內容,以使其概念/指引隨著政治生態的改變、網絡/社交平台的普及,能清晰、完整的表述,真正成為公務員行為的指南。

  宣誓了一紙誓言、簽署了一紙聲明,這是政治現實須要、合憲合法的重要一步;但人心無價!協助公務員準確認識、深入了解「宣誓/簽署聲明」的內容,真正釋疑解惑,同時提供清晰、完整的《公務員守則》作為指南,才是正本清源之道――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政府應有此承擔、勇氣及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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