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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名稱之爭

    當美國總統特朗普、國務卿蓬佩奧等不理會世界衛生組織(世衛、WHO)既有規定,刻意冒犯中國,堅持用「中國肺炎」、「武漢肺炎」稱呼新冠肺炎之際,香港大學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於2020年3月18日與人聯名撰文(編註:此文一天後被作者〝撤回〞),力撐市民及媒體可以「武漢冠狀病毒」或「武漢肺炎」稱之,理由是它們「通俗易明,方便溝通」,引起了極大的爭議,也引起了港人探個究竟之興趣。

    有論者指,用「中國肺炎」、「武漢肺炎」稱呼爆發於武漢的新冠肺炎,有污名化中國、武漢之意,更有「坐實」中國、武漢為此流行病源頭之意,有包括〝卸責〞、〝甩鍋〞(找人揹黑鍋)、尋求巨賠償等複雜的政治圖謀。但由此,種族主義、種族歧視在多國,尤其是美國被激起,華人、亞裔被語言或肢體暴力襲擊的情況激增。

    事實上,源頭之說迄未有定論,不止中國,美國等多國均榜上有名。對此,鍾南山所言似較為中肯、客觀:〝新冠肺炎疫情是發生在武漢,但沒有證據表明源頭也在武漢〞;〝這是科學問題。通過分子生物學、病毒進化的研究,關於新冠病毒的源頭,將來會有答案的。沒有搞清楚以前,隨便下結論,是不負責任的〞。

到底世衛有何規定? 

疾病的正式名稱:2019冠狀病毒病(英文縮寫COVID-19)。

病毒的正式名稱: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冠狀病毒2(SARS-CoV-2)。
    據世衛,選擇這一名稱是因為這一病毒與導致2003年SARS疫情的冠狀病毒在基因上相互關聯。這兩個病毒雖然相關,但卻是不同的病毒。

命名機構:由世衛與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國際獸疫局)和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糧農組織)共同制定,由世衛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命名。

命名日期:2020年2月11日。
 

命名的原則

命名指南:必須找到既不涉及地理位置、動物、個人或人群,又容易發音,並且與該疾病相關的名稱。

    世衛強調:妥善命名很重要,有助於防止使用其他可能不準確或污名化的名稱。

    早在2015年5月8日,世衛便發佈了一個病毒命名的最佳實踐原則,指出,在疾病名稱中應當避免的術語包括地理方位(比如中東呼吸綜合征、西班牙流感、裂谷熱)、人名(比如克羅伊茨費爾特——雅各病、恰加斯氏病)、動物或食物種群(豬流感、禽流感、猴痘)、涉及到文化、人口、工業或職業(如軍團)和可煽動過度恐慌的術語(如不明、致命、流行)。

    根據這個原則,世衛也在努力推動修改幾十年前甚至上百年前命名的包含地名的疾病,例如,香港腳叫做〝腳氣〞或〝足癬〞;日本腦炎叫做〝流行性乙型腦炎〞;德國麻疹叫做〝風疹〞;西班牙流感叫做〝1918年H1N1流感〞或者〝1918年大流感〞,等等。

(編註:有興趣的讀者可登上世衛網頁了解更多資訊:https://www.who.int/mediacentre/news/notes/2015/naming-new-diseases/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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