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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員會對2024-25年度
《財政預算案》的意見

  後一年,全球經濟復蘇未如預期,加上地緣政治緊張,經濟面對不少困難和不確定性。本港經濟亦面臨眾多挑戰,尤幸本港財政儲備根基厚實,財政狀況仍穩建。如何加快疫後復蘇的步伐?如何令香港經濟能提速、提效、盡早實現經濟成功轉型,踏上新台階,並徹底應對積重已久的深層次社會民生問題?當中,公務員隊伍扮演不可或缺、關鍵的角色。

  當前,公務員人手短缺,如何挽留人才、減少怨氣不滿,從而激勵人員全力協助政府拼經濟、各方面為民解困解憂,達到施政目標,至為關鏈。

  鑑此,本會代表於2024年1月4日出席了財政司司長諮詢公務員團體,有關對2024-25年度財政預算案的意見;本會代表除了在諮詢會上重點表述本會的意見,並遞交了對2024-25年度財政預算案的意見書,包括下列4項意見,誠望財政司司長認真考慮。

1. 切實履行醫療牙科福利的服務條件,減少公務員的怨氣及不滿

  公務員的醫療牙科福利為聘用的服務條件,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902條:「當局所提供的治療,全視病情需要而定。當局會盡力向公務員及家屬提供最佳的護理及治療......」。

  但實際上因政府醫生及牙醫大幅流失,近年公務員醫療牙科服務的質素大幅下滑,輪候期越來越長,直接影響病患牙患的治療。現時,公務員牙科診所的定期檢查已長達輪候3年才有下次的覆檢期;一些牙科治療的輪候時間也達3、4年之久或更長。當全部新入職人員已獲登記輪候首次就診,整體的輪候時間將會進一步延長。事實上,不少公務員、退休公務員、合資格人士在等無可等的情況下,被逼轉向本港私營牙醫或前往深圳求醫。公務員診所的醫生亦嚴重短缺,預約越見困難,覆診間距亦越來越長。實況反映當局未有切實履行醫療牙科福利的服務條件,有違入職合約的承諾。

  其實,政府醫生及牙醫大幅流失,又長期未能透過招聘填補空缺,即政府期間已省卻了有關的薪酬開支,故應充份利用此節省下來的薪酬開支及適度增加資源,尋找其他方法、模式,多管齊下,維持合理的醫療牙科服務水平,以履行其服務條件的承諾。

  鑑此,本會於2023年7月5日、10月31日及12月29日的 「公務員醫療及牙

科診療常務委員會」會議,亦於2023年8月18日的「高級公務員評議會」會議,及

於2023年11月9日去函公務員事務局,建議當局多管齊下,積極探討與深圳牙科資源互補的協作及增加向市場購買保險,以收立竿見影之效。有關建議購買兩項牙科服務的詳情如下:

  • 積極探討與深圳牙科資源互補協作:購買港大深圳醫院、深圳三甲醫院的牙科服務,予退休公務員、合資格人士及現職公務員選擇前往深圳就診

  有一部份退休公務員、合資格人士及公務員選擇前往深圳就診,可使這部份人員不用長時間輪候,亦可騰出一些診症名額予「新症」盡快可獲首次就診,同時可紓緩政府牙醫在人手嚴重短缺下的超額工作量。由2023年5月10日起醫院管理局續推行的「支援粵港澳大灣區醫院管理局病人先導計劃」,公務員、退休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可使用此服務,已為先例。

  醫務衛生局盧寵茂局長於2023年10月29日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提到,應善用跨境合作的機會,有效地讓市民能縮短輪候時間,更快地接受醫療檢查或治療。他亦建議當局可參考及仿效有關做法,在有限的資源中,考慮為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提供內地洗牙服務、提供多一個選擇,從而逐步優化公務員、退休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的醫療及牙科福利,長遠而言縮短整體的輪候時間,亦符合政府整體的政策方向。

  本會去年8月曾就有關公務員於港大深圳醫院/深圳三甲醫院就診牙科事,進行問卷調查;回收的問卷中顯示:認為退休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適合於深圳三甲醫院/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接受牙科服務的,分別有68.9%及56.4%;而表示願意及會考慮使用深圳合資格醫院的牙科服務有56.9%。由此,短期則可紓緩公務員牙科服務嚴重短缺;如效果良好,長遠可縮短輪候時間及節省公務員牙科服務的開支。

  • 向市場購買保險:購買短期 (以一年為限) 的基本牙科保險計劃予輪候首次就診的「新症」公務員,以紓緩輪候數年之苦

  有關建議購買牙科保險(套餐)的先導計劃予公務員,只屬短期、應急的紓緩措施,旨在縮減首次就診的超長、極不正常的輪候期;在適當時候可終止,長遠不會加重政府的財政負擔。

  現時,本港有公營機構在私營牙科診所揀選一些保險套餐產品――定量 (例如:每年口腔檢查兩次、洗牙一次、補牙一次、簡單脫牙一兩次)、價廉 (每年保險費$500-$800)、合適 (能符合購買者的其他附帶要求),提供基本牙科服務予員工考慮。由於這是現成私營牙科診所可即時提供的,故最快一兩年後,輪候首次就診的「新症」公務員可選擇使用,不致於要面對輪候長達7、8年的極不合理慘況。

  公務員醫療牙科福利為服務條件,在來年的財政年度除充份利用醫生及牙醫的空缺所節省下來的薪酬開支外,亦應適度增加資源,使長期供應嚴重不足的公務員醫療牙科服務不致每況愈下,並應有明顯的改善,令其服務的量與質維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令公務員的醫療牙科福利服務條件得以切實履行。

2. 增加2000年6月後入職公務員的假期累積年期至4年

  近年公務員退休及離職令公務員職位空缺持續上升,長時間公務員人手不足已令安排放假成為難題。現時2000年6月後入職的公務員的假期累積年期為3年,假期累積達到上限便要「清假」。

  在人手短缺的情況下,安排人員「清假」行政上確時有困難,亦容易做成摩擦不滿。故此,容許2000年6月後入職的公務員的假期累積年期可彈性增加至4年,將可紓緩人員因「爆假」而須「清假」所做成人手更緊絀的壓力。此彈性安排基本上不涉及額外的資源(如有應甚少及輕微),卻對現時有些職糸、部門面對人手嚴重不足有立竿見影之效。

3. 優化「公務員子女內地就學獎勵計劃」以彰顯政策目標的效果

  本會在香港回歸初年,已曾建議當局考慮讓合資格公務員子女選擇在內地就學,親身體驗及掌握第一身的經歷,對了解、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大有裨益。其後,本會於2021年3月4日曾去信當局對有關擴大「本地教育津貼」為「內地及本地教育津貼」提出意見,建議「內地教育津貼」的適用範圍應延伸包括2000年6月1日後入職的公務員子女,才能真正配合特區政府鼓勵年青人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政策。惟當局當年並沒有接納本會的意見,只維持給予2000年6月1日前入職的公務員子女可擴大選擇「內地教育津貼」。由於2000年6月1日前入職的公務員的子女絕大部已過了入讀中、小學的年齡,故合資格申請此「內地教育津貼」的人數實在十分有限,政策目標效果亦顯然不彰。

  去年公布的施政報告確定設立一個新的計劃--「公務員子女內地就學獎勵計劃」(「獎勵計劃」)予2000年6月1日後入職的公務員。考慮過去有關的政策目標效果不彰的情況,本會期望「獎勵計劃」能最大限度、最大效益達到諮詢文件所載的目——「吸引更多港澳青少年、公務員子女,到內地學習、就業、生活......增強對祖國的向心力」。為此,本會已於2023年11月7日提交了4 點意見予當局,其中為下述兩點:

  • 取消100個獎勵名額的限制

  既然諮詢文件指「獎勵計劃」的目的是「吸引更多港澳青少年到內地學習……」,理應盡量讓合資格、符合規定的公務員子女可享用此「獎勵計劃」在內地就學;本會因而建議不設每年100個名額的限制。「獎勵計劃」已設有篩選機制及評核條件,換言之,不是每名2000年6月1日後入職的公務員子女的申請都能成功獲取獎勵,加上在各學制階段都只限一次獲獎機會。在本港生育率偏低的情況下,公務員子女的數目都不多,其實沒有必要設定名額限制。本會建議取消名額限制,以最大程度鼓勵合資格公務員子女選擇到內地升學。

  • 延伸領取範圍至大專/大學

  隨著社會發展,個人受教育的平均年齡持續上升。從「獎勵計劃」的目標而言,鼓勵青年在內地「廣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故此,大專(職業/專業技術學院)大學階段正是青年人更能做到廣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的學習階段。再者,鼓勵青年人在內地接受大專、大學教育後回港就業,可把在內地所學之長、人脈網絡帶回香港,符合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大方向。

  其實,學童在小學階段年齡尚小,有需要貼身照顧及教導,一般父母不會把年幼子女送往遠處上學,公務員子女亦不例外,故往內地就讀小學的公務員子女的申請人數預料不多。本會建議,除了在小學、中學階段給予合資格公務員子女各一次受獎勵機會外,亦給予合資格公務員的21歲或以下受供養的未婚子女,在就讀大專/大學期間亦可獲一次受獎勵的機會。

  本會認為「獎勵計劃」既是一個新計劃,應汲取過去的經驗,真正、充份發揮其作用,才可彰顯、達到諮詢文件所闡述的目標結果。本會建議取消獎勵計劃的名額限制及涵蓋大專/大學階段,所需資源或會有少許增加,但能促使「獎勵計劃」最大程度推動年青人與內地深度交融、增強對祖國的向心力,為積極、物有所值之舉!

4. 推動改變「為做而做」、「做開就繼續做」的陋習,令資源/公帑用得其所,達致提速提效

  「應使得使、應慳得慳」,資源/公帑的使用,應不時檢討,摒棄因循僵化、「為做而做」、「做開就繼續做」的陋習,切實履行善用資源的理財理念。

  現實是公務員隊伍中「為做而做」、「做開就繼續做」的陋習並非罕見!一旦做開,就「例牌」式繼續。舉例:公務員事務規例中有不少是上世紀70、80年代訂定的,有多少已不合時宜、有多少可精簡,從而可免浪費時間及達致提速提效?!

  又例如:當局按以往做開就繼續做,在疫情尚未結束下,於2020年邀請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薪常會)進行2021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在未有諮詢職方下,薪常會已急於在2021年12月委聘了顧問公司進行第一階段的「薪酬水平調查」,涉及全體公務員,當中包括311個高、中、低層級別的職位,所耗人力物力不少。其目的為通過調查「提供足夠薪酬以吸引、挽留和激勵具合適才幹的人員...... 以及保持公務員薪酬與私營機構薪酬大致相若」。但實際上因其「薪酬水平調查」方法存在重大缺點,只能作出粗疏籠統的公私營配對比較及採用「大鑊飯」式的數據整合;調查結果屢被詬病為「橙與蘋果」的公私營比較、客觀及偏離調查的目的。調查過程中,除花費公務員大量人力參與調查,又花費公帑聘請顧問公司,調查結果及應用更容易引起公務員激烈的爭議。如此「做開就繼續做」的陋習,應否推動改變,令資源/公帑真正用得其所、物有所值?!

  本會誠望陳司長在制定2024-25年度財政預算案時,認真考慮上述4項建議:切實履行政府應承擔的醫療牙科福利服務條件;因應公務員人手緊絀而考慮彈性調整假期累積年期;充份令「獎勵計劃」能最大化達致政策目標;推動改變因循僵化的陋習以善用資源達致提速提效。本會認為這將能減少公務員的不滿及怨氣、政策目標與資源運用的成效最大化,從而激勵公務員全力協助政府拼經濟、為民解困解憂、打造社會由治及興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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