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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有公務員退休金儲備基金?
基金有乜用話你知

  世紀80年代中,隨著回歸進程推進,公務員隊伍彌漫一種對前景不明朗的憂慮。本會時任會長郭元漢及副會長黃河於1986年首倡,設立「公務員長俸儲備基金」(現稱「公務員退休金儲備基金」)。本會經深入研究,前後用了9年時間,奔走北京、倫敦,於1995年成功爭取政府撥出70億元設立「公務員退休金儲備基金」,確保萬一政府未能自一般收入帳目支付公務員退休金時,可由基金支付有關款項。這成功穩定了公務員隊伍,也減輕了政府面對公務員要求提早提取退休金的壓力,對香港平穩回歸起到了正面作用。

  當時的立法局於1995年1月25日,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2 章)第29條通過決議,成立「公務員退休金儲備基金」,基金由財政司司長管理,他可授權以其決定的方式運用基金作投資。基金屬政府財政儲備的一部分,存放於由香港金融管理局管理的外匯基金內。投資收取的利息或股息會撥入基金。政府的意向是維持基金每年度的結餘不會低於該年度退休金的預算開支水平。

  過去,有8個年度,政府根據既定機制,從一般收入帳目分別轉撥款項入基金,使基金在年度的期末結餘達至不低於當年的退休金預算開支的水平;這8個年度及其轉撥款項分別為:1997-98 (5億元)、2003-04 (10億元)、2015-16 (1億元)、2016-17 (38億元)、2017-18 (23億元)、2018-19 (15.3億元)、2020-21 (18.4億元)及2021-22 (30.2億元)。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於2023年6月向公務員評議會職方 (本會為高級公務員評議會及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成員) 提交的2023-2024年度《公務員退休金儲備基金週年報告》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務員退休金儲備基金」累積投資總收入為327.7億元,結餘為538.6 億元,預計2023-2024年度投資收入20.0億元,即2024年基金結餘會達到558.6 億元,不低於該年度的退休金預算開支471.7億元

  自基金於1995年成立以來,政府未有從基金支取任何款項,亦預期不需要在2023-2024年度動用基金支付任何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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