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姗姗來遲的2019薪酬調整

  過數個月的〝拉布〞,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終於在2020年2月28日通過本應於去年7月完成審議的2019年公務員薪酬調整議案;公務員薪酬調整追溯至2019年4月1日生效。經調整的公務員薪金及追補薪金已於2020年3月發放。至此,涉及18萬公務員和20多萬資助機構員工的薪酬調整方案歷史性地在6年内3度受阻 (之前兩次為2014及2017年)!實為一個令人不安及不快的紀錄-----是次薪調追補高達11個月之多(正常為3個月),意味立法會〝拉布〞越見嚴重影響公務員的正常薪酬調整機制,對基層公務員的生活開支亦構成壓力!

  在本會過去三年來全力爭取下,當局處理2019年公務員薪酬調整時終於踏出了一小步,初步處理扣減〝遞增薪額〞的問題,並以〝遞增薪額平均數〞作為扣減〝遞增薪額〞的上限。但〝遞增薪額平均數〞方案只是權宜之計,未能長久解決薪酬趨勢調查方法及薪酬調整機制長期存在的問題。尤其當經濟環境下行時,更顯不公及容易引起爭議,故本會已於2019年初向當局建議採用〝平均比例基準法〞(詳見242期e-華員報專題文章---扣減〝遞增薪額〞應從速研究採用〝平均比例基準法〞以免除不斷爭議,收長治久安之效)。本會去年一直促請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與本會會面磋商,進一步研究〝平均比例基準法〞,以製定一個長治久安、免除不斷爭議的方案及機制。

  由於疫情關係,高級公務員評議會及第一標準薪級評議會在本年都未有召開會議,停頓下來亦同時積累了不少有關2020年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有待商議的難題。特別今年在疫情肆虐下,香港及全球經濟大受衝擊,年度的薪酬趨勢調查在一個極端異常的經濟情況下進行,如何處理?何去何從?官職雙方有待厘清及商議。本會期望公務員事務局在可行的情況下或可盡快安排非正式會議,與職方初步溝通、商議有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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