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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年度公務員退休金上調2.7%

  務員退休金及合資格遺屬撫恤金上調2.7%,由2019年5月底開始發放,並追溯自2019年4月1日。惟此安排不適用於未屆正常退休年齡而退休,而不符合資格獲調整退休金的退休公務員。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是根據《退休金(增加)條例》、《孤寡撫恤金(增加)條例》及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間平均每月甲類消費物價指數2.7%的增幅,而作此決定。

  有關決定剛於5月10日刊登憲報,並於5月15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退休會員稍後如沒有如期收到經上調的退休金,或有其他疑問,請在辦公時間內隨時致電本會職員吳小姐(2300-1223)查詢

2019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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