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冇搞錯 ?咁都得?」有朋友讀到了我在《教訓知多少之二:規管乏力》一文中講到的2012年3月一場行政長官選戰中,「一群高級公務員」公然但匿名反對梁振英、唐英年和何俊仁3位候選人中的梁、唐參選的事件,說這是他當年看到這段新聞後的第一反應。的確,公務員直接介入當地最高領導人的選舉,在許多地方都是極為罕見的事件,且往往反映著社會已陷入嚴重的政治動盪。
在香港,在長達150多年的港英年代,最高領導人一一總督從來不是由選舉產生,加上本地公務員的地位直到殖民統治的後期,「本地化」政策逐步擴大後才有所提高,因而根本論不到,也容不得本地公務員作半點置喙。但港英歷史上,確曾發生過一次企圖介入港督人選的事件:時任港英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議員鄧蓮如代表本港英資集團,飛赴英倫,圖遊說英廷勿派敗選政客彭定康擔任港督;惟鄧女士抵埠後即「消聲匿跡」,遊說一事迅即沒有了下文。不過,此事與公務員並無關係。倒是回歸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除文首所述的10年前的那宗外,今年還發生了另一次公務員介入行政長官選舉的例子。前者是「一群高級公務員」反對3位候選人中的兩位建制派熱門人選參選;後者則是有4個公務員團體聯署支持一位前司長的熱門人選參選,而此時,另一位曾一早表示有意參選,但尚未報名,報名期尚未結束。兩者情況不盡相同,但性質同屬公務員介入行政長官選舉,而後者則根本是多此一舉,全無必要(我2022年4月25日《公務員與特首選舉》一文曾有評論)。
2012年前那一宗,情況惡劣得多,因為介入的竟是「一群高級公務員」,並應該是中級以上的管理人員。讓我們逐點比對《公務員隊伍的管理:品行和紀律》中相關規定和這些公務員的行徑看看:
由此,可以總結出回歸後香港踐行這項大原則的過程中的第三大教訓:一群高級公務員立下壞榜樣!
【 作者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會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