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集: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存廢問題(1):請楊何蓓茵局長「刀下留人」!

黃河 本會前會長、前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輪任)主席
(轉載自2022年11月03日《巴士的報》)

  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剛在日前,在一個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突然宣佈了特區政府一項重大政策--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死刑」:新版本《公務員守則》將廢除「政治中立」一詞,取而代之的是「不偏不倚」!會上,局長還預告了正式執行「死刑」的時間:短短兩個多月後的2023年首季!對此,作為一個曾在整整40年前開始就直接參與研究、引用、踐行過這項大原則的過來人,我不得不大聲疾呼:請楊何蓓茵局長「刀下留人」!
 

重大政策轉向可予理解,但屬多此一舉

  公平地說,因為在近十幾年,這項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已被別有用心的反對派嚴重扭曲、歪曲,成了反中亂港、藏污納垢的場所,對此,建制派中人早已憤怒非常,當局有此迎合民意的大動作可予理解。但即便如此,我認為仍屬多此一舉!

  讓我們先看看楊何蓓茵局長當日在立法會上的解讀:「公務員是政府骨幹,必須盡忠職守,無論其個人信念如何,甚至加入什麼政黨,在工作上必須要不偏不倚,不能被其政治信念影響到工作,更不能用『政治中立』為藉口,拒絕執行政府安排的工作」。這番說話引用的正是有關公務員政治中立的正常認知,見諸於現版本《公務員守則》的演繹,雖然稍欠全面,但可以很容易予以補充、完善之。而類同局長的說法,也可在過往多期華員會會刊《華員報》上查閱到。她的表述與前行政長官、現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剛在111日社交平臺上發表的意見,也基本一致:「公務員『政治中立』的意思是公務員不能以自己的政治信念或政治關係為由,拒絕執行上級交帶的工作,或者陽奉陰違地hea做,就是這麼簡單。」梁先生更補充道:「『政治中立』的公務員和政治任命官員一樣,都必須愛國,效忠我們(不是別人)的國家,這是『普世價值』,沒有『不同演繹』成可以『中立』不愛國的空間」。
 

廢棄公務員政治中立 恐陷中央於不義

  據此,污名化並從而廢棄國際上通用、本屬中性之詞的「公務員政治中立」之名,卻又為其定義及內涵沿用相同或差不多意思的演繹,令人有邏輯混淆之慨。這有如治安不靖,屢有歹徒用菜刀打劫,菜刀被污名化,官判菜刀改名般;又有如有壞和尚唸歪了經,佛經被污名化,方丈為佛經改名般,令人有啼笑皆非之感。當局更應避免令人誤會,有人在玩「文字遊戲」,以圖為有人不作為辯護。當局尤避免令海外人士對特區政府有「政治打壓公務員」之誤會,避免陷中央政府於不義,令講好中國故事更困難。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就直言:「放棄『公務員政治中立』這個用了三十多年的表述,在今天的形勢下,徒為反對我們的人添彈藥。」我完全同意梁先生的反建議:「將『政治中立』的要求試圖用至今未找到的其他字眼表述,不如加強宣傳講解」,「『公務員必須政治中立』,是自從三十多年前起草《基本法》至今的表述,意思很清楚,不要改」!
 

搞清政治中立正確定義和內涵十分必要

  對局長廢棄「公務員政治中立」之名,如此重大政策轉向,我希望建制派中人不要不假思索地鼓掌擁護支持喝彩,不要一再把公務員駡得抬不起頭來,彷佛香港回歸以來出現的政治中立亂局,即使中層,甚至眾多基層、前線公務員都應該負上相當責任般,不要掀起「沙塵滾滾」,不打倒一大片不罷休之勢!當局應該在修改《公務員守則》之前,與全社會,首先是公務員及議員共同搞清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正確定義和內涵以及國際通用的認知,十分必要!其次應了解此原則引入香港的來龍去脈和歷史,尤須總結社會各界踐行半個世紀的的正負面經驗教訓,分析回歸以來扭曲、歪曲、誤讀、誤會政治中立的起因和情况,並對其謬誤予以一一釐清的實證案例,以備未来教育全社會之用。就此,新成立的公務員學院可給予全方位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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