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3年度公務員退休金上調2.4%

  務員事務局通知:行政長官已宣布由2022年4月1日起,按退休金(增加)條例》、《孤寡撫恤金(增加)條例》及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平均每月甲類消費物價指數,上調公務員退休金及遺屬撫恤金2.4%。獲調高的退休金及撫恤金,連同自4月1日起的補發款額於本年6月底一併發放。惟有關調整不適用於未屆正常退休年齡而退休的公務員。

  由於不少會員/公務員對公務員退休金與公務員年度薪酬調整的機制不認識,對兩者常有誤解或被誤導!事實上,兩者的調整機制、依據、考慮因素都迴然不同,不可混為一談。參看下述可清楚了解兩者不同之處:
 

公務員退休金

依據--《退休金(增加)條例》(香港法例第305章)

  • 按上年4月1日至隨後一年的3月31日止,12個月內的平均每月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作調整;

  • 指數的變動為正數時會向上調,惟按退休金條例規定,負數時不會下調,只會凍結。 (此為於2003年「沙士」肆虐時出現通縮,當局有意修改條例,退休金按物價指數出現負數時需下調;經本會強烈反對後,力保原退休金條例不作更改,退休公務員的權益得以保障。 
     

公務員年度薪酬調整

依據--按公務員年度薪酬調整機制

  • 按公務員年度薪酬調整機制,全面考慮各項因素,包括:薪酬趨勢調查淨指標、政府財政狀況、社會政治經濟情況、消費物價指數 (通脹) 、公務員士氣、公務員團體訴求 (過去,在特殊情況下,亦曾考慮一些特殊因素) 。

  •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全面考慮上述各項因素後,對公務員年度薪酬調整作出建議及決定。

  退休會員如沒有如期本年6月底收到經上調的退休金,或有其他疑問,歡迎在辦公時間內致電本會2300-1223/2300-1066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