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關員級分會——「關於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的意見」

對於今次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的看法

  2018年政府公佈將委托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紀常會) 為紀律部隊進行職系架構檢討以來,本分會即與總會緊密聯繫,透過呈交書面報告、會面、出席會議等渠道向紀常會表達意見,並提出不少切實可行的意見。最早提出6項改善要求重點,包括: 劃一薪酬及職系架構;修訂現時部隊的起薪及頂薪點;逐步削減工作時數,以每週工時44小時為最終目標;通過關員升級考試後即時獲跳一薪級點;調整工作相關津貼;改善醫療及牙科福利等。於去年1月20日本分會主席更親自出席立法會會議表達本分會的關注點及5項要求重點。而紀常會最終於今年6月23日向行政長官呈交了<<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報告書>> (報告書)。報告書載述紀常會是次檢討的主要結果、考慮因素和建議。是次報告書集中檢討紀律部隊各職系和職級的薪級和架構。本分會原則上接納報告書的建議,為會員同事積極地爭取的多項建議亦部份成功得到紀常會的採納,當中包括:跳薪點、最低薪點、頂薪點及長期服務增薪點等都有所提高。本分會提出增加一個長期服務增薪點,理由是由於2000.6.1及之後的紀律人員可選擇60歲退休 (2015.6.1之後則必須以60為指定退休年齡),因此認為長期服務增薪點應增加一個點,即12年,18年,24年,30年和第36年(建議新增)。由於晉升職位有限,不能晉升不代表能力不足,長期服務增薪點對維持人員士氣起重要作用。

  然而,本分會認為該份報告書當中考慮仍有欠周詳,對於其餘的意見未能獲取紀常會的接納而表示失望。就當中的缺漏,現就各點補充闡述如下:

爭取優化建議

薪級表與新舊薪級轉换安排

  • 報告書建議關員職級由現有薪級表是GDS(R)4-14提高為建議薪級表GDS(R)5-16;高級關員職級由現有薪級表是GDS(R)15-24提高為建議薪級表GDS(R)17-26;總關員職級則由現有薪級表是GDS(R)24-29提高為建議薪級表GDS(R)26-32。除了關員職級外,其餘兩級之最低薪點及頂薪點都分別有兩個薪點及三個薪點提升,本分會對此表示滿意。至於新舊薪級轉換安排之下,除了最低薪點及頂薪點,兩者之間的薪點只會向上轉換提升一個薪點;因此本分會提出較理順的做法是所有員佐級職系即時跳兩個薪級點,確確實實地提升,不要令人誤解。

  • 本分會一直希望是次檢討可以全面、公平、公正和合理;檢討後能夠消弭不同紀律部隊之間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工時的現象,能有利於不同紀律部隊之間的團結,並不是分化;檢討結果是能夠拉近現時海關與其他紀律部隊之間的職級薪酬差距,從而有效吸引和挽留人才。就警務處而言,經檢討後,警長的起薪點和頂薪點分別提高兩及4個薪點;警署警長的起薪點和頂薪點,分別提高兩及3個薪點。換言之,檢討後未能縮窄彼此之間薪酬差距,本分會表示遺憾。而事實上,與十年前相比,海關工作性質改變了很多,近年部門不但積極參與特務警察工作,亦有派員支持紀律部隊共同抗疫工作,工作得到大眾的認同和肯定。但遺憾地未能成功爭取劃一薪級表,唯有退而求其次,要求劃一所有員佐級職系即時跳兩個薪級點。

劃一工作時數

  • 本分會對於紀常會此份報告書内未有就劃一工作時數進行修定,表示非常失望。上次檢討亦有明確表示可符合三個先決條件,即不需額外財政資源、不涉及額外人手和維持為市民提供的服務水平下都支持縮短工時;但今次報吿書內没有明確指示,亦未有作出調整。此舉顯示紀常會不但未有就全面檢討去縮短海關部隊的規定工作時數,與其他相近工種的紀律部隊工時體齊(檢討後海關比入境處、飛行服務隊、廉政公署每週工作時數多4小時),亦漠視了整個香港政府華員會的訴求。

  • 而事實上,縮減工時一直是本分會其中一項重要關注點,特此建議透過改善效率和重整工序的措施;試行新的輪班模式和輪更表;嘗試從每更交接叠更時間去縮短工時,逐步調低海關人員的工作時數的可行性;亦促請管方在情況合適時,盡快推行試驗計劃;

工作相關津貼

  • 報告書有支持局方審視有關增設新的工作相關津貼建議,例如:為懲教署人員經常和定期在院所醫院執行護理支援職務增設一項津貼;為於封閉及偏遠環境工作的懲教署人員增設新津貼;為執行特定類別職務的消防處人員增設新津貼;但未有就有關海關人員增設新工作相關津貼;

  • 本分會認為海關工作無論複雜性、危險性都與日俱增,挑戰性亦有增無減,海關人員時刻要面對額外的責任及風險,增設其工作相關津貼是有需要的,例如:增設調查職務津貼、為在海上以高速船執行高速追截船隻相關職務的人員增設工作津貼、擴大附加職務津貼(海事) 的申領資格範圍、工作服(甲皮) 洗滌津貼、查驗貨物危險津貼等;

  • 當中甲皮洗滌津貼有優化的必要,實施了幾十年的甲皮清潔補貼過時落後,申請手續繁複,費時失事,補回之每人每月$60,既未能應付實際需要:一般洗衣房磅洗不會以每件衫計算;亦未能反映同事的工作辛勞:於酷熱環境下工作,檢查貨物,同事每日都汗流浹背。因此,建議提升至定額$480。另外,要求加設查驗貨物危險津貼。其實軍裝同事於日常工作的危險程度不會比民裝同事為低,截停衝車時有受傷危險,機場驗貨時被蛇咬傷事件,屢見不鮮。

  • 就長遠而言,本分會認為增設工作相關津貼對部門日後發展有著正面作用。

生效日期

  • 自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2018年<<施政報告>>提出檢討紀律部隊職系架構,原定去年中完成,但因受疫情拖延至今近三年;上一次同類檢討在2008年,用了半年時間完成報吿書,2009年下旬立法通過後,2010年1月生效,並追溯至2009年4月1日。

  • 本分會提出盡早定下一個較早的生效日期,令於這段被迫拖延檢討的時期內已退休的海關人員提供追溯補回薪酬(Back-paid) 及退休金,這是合乎情理的要求,亦是同事的合理期望。

  • 由於有先例可循,上兩次檢討都設有追溯期,因此本分會積極向局方表達對此極度的關注,按照一貫做法,應追溯至2021年1月1日。

總結

  最後,本分會認為一份成功的報告書是要全面、公平、公正、務實、客觀地審視各紀律部隊的職系架構,從而達到消除紀律部隊之間在薪酬上不公的情況,最重要是團結一致,減少分化,達至共贏。

  本分會確實認同紀常會辛苦的付出和努力,亦理解紀常會有考慮到現今社會、經濟環境和政治形勢不斷轉變,以及市民對紀律部隊職系的期望下撰寫了此份報吿書。今次份報吿書對我們工作的認同和肯定有幾多?大家心裡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