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下,旅行獎勵形同「得個桔」?
放心!當局已放寛享用旅行獎勵計劃的限制

  務員事務局在2019年4月15日發出的公務員事務局通函8/2019號,公布2019/20年度〝長期優良服務公費旅行獎勵計劃〞(計劃)正式名額。其中第11(a)段規定:〝得獎人員(及同行人士)必須在二零二零年三月底前或退休前休假結束之前(以較早者為準),啓程前往香港以外地方作來回程旅遊一次。〞

  今年年初,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保安局向香港以外地區發出紅色旅遊警示,強烈勸籲港人避免出行;疫情肆虐,本港及不少國家/地區亦在出入境時實施檢疫隔離措施。因而,本年第4季可望到外地旅遊的可能性也是未知之數。本會收到不少會員求助/查詢,急於了解當局對已獲獎者是否有特別安排?否則在現時全球疫情仍緊張之際,旅行獎勵形同「得個桔」!

  於2020年8月中本會向公務員事務局負責官員詳細了解,局方早前公布將回程日期延至2020年9月底,而在7月時因疫情未見紓緩,該局再次通知各局/部門放寛通函第11(a)段的規定至2021年3月底。換言之,作為特別安排,獲獎人員(即使屆時已結束退休前休假)只要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行程即可。局方並打算若屆時疫情仍嚴峻,不排除進一步再度放寛通函第11(a)段的規定。

  若分會、盟會、得獎會員對公務員事務局通函8/2019號及有關規定存有疑問,可向所屬局/部門查詢或隨時致電本會2300 1223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