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員會敦請立法會財委會
從速按機制審批公務員薪酬調整撥款

  會分別於2019年12月5日及19日的公開聲明中,誠盼全體立法會議員從速按既定機制,審批被延誤的2019-20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撥款事宜。

  本會向立法會議員們解釋:始於1974年的現行公務員一年一度的恆常薪酬調整機制,是令公務員薪酬維持購買力,並與私人機構僱員的薪酬維持某程度的外部對比關係(external relativity);其方法是以整體公務員高、中、低3個薪金級別去進行薪酬趨勢調查,再考慮通脹率、經濟/財政狀況、公務員士氣等因素而確定調整的幅度,從不區別對待或分割抽離處理某個別部門或職系。本會屢警告:任何以政治立場決定應否支持公務員薪酬調整或排斥某個部門或職系公務員(如警隊)的做法,偏離現行機制,將破壞公務員薪酬架構、擾亂內外對比關係、分化公務員隊伍,必將後患無窮。

  本會亦希望議員們勿混淆公務員問責制度,重申公務員只負行政責任而不負政治責任,議員們應看到香港在持續超過半年的動亂下,政府機器仍能基本上維持運作,大多數公務員秉持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緊守工作崗位、盡量如常提供公共服務予各階層市民,應有一份貢獻,不應抹煞之。

  但令公務員極為失望的是,現時已踏入歲晚,立法會雖已復會近4個多月,財委會又已恢復審議多時,有關撥款申請仍遲遲未獲通過。其實,本財政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早應於上年度立法會休會前獲得財委會審議通過,卻因立法會大樓遭嚴重暴力破壞,立法會被逼提早休會而未能處理。

  必須嚴正指出,公務員既是公共服務的提供者,也是打工仔,卻因為部分議員的泛政治化取態而受到懲罰,遲遲不能獲得僱主半年多前已承諾的薪酬調整,殊不合理!本會敦請立法會財委會從速按機制審批經已延誤超過半年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撥款申請,讓廣大公務員在歲晚獲得其薪酬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