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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了!
“問題公司”忽然無漏報“獎金"
又無影響薪趨指標!

  在2018年5月16日收到薪酬趨勢調查報告後,短短的幾天裏,本會代表即犧牲了工餘、周末及公眾假期的時間,作了認真的審核。在有限的時間裏,他們詳細核對了每一間參與調查公司的數據,發現一間涉調查人數眾多的“問題公司”,並在2018年5月24日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PTSC)會議上提出了質疑。

  在本會窮追下,薪酬研究調查組監督在回應本會的質疑後,終於經薪諮會聯合秘書處與“問題公司”核實,並向PTSC委員確實這間“問題公司”承認在過去一直漏報中、低層薪金級別的“服務獎金"。鑑於公司一直漏報新增“服務獎金"及所涉調查人數眾多,對薪酬趨勢總指標(GPTI) 肯定有影響。

  然而,《東方日報》於2018年5月25日報導指“委員會主席黃錦沛強調,該公司並無漏報獎金,其申報資料是百分百符合調查範圍……”;《星島日報》指“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主席黃錦沛強調,調查方法並無出錯,公司提交的資料亦符合委員會準則,沒有申報員工獎金的公司過去也沒有申報,故不會影響薪酬趨勢(指標)。”《HK01》亦報導 “黃錦沛強調,不存在漏報的問題,他指薪酬調查根據本身的計算方法,即使有申報這些勞績賞金,亦不會對薪酬趨勢指標有所影響,強調是「百分百無出錯」。”

 

究竟“問題公司”有否漏報“服務獎金"?

  那就奇怪了!既然是薪諮會聯合秘書處與“問題公司”確實並向PTSC委員報告“問題公司”過去及今年一直漏報“服務獎金”,何解會出現媒體報導 “委員會主席黃錦沛強調,該公司並無漏報獎金” 、“黃錦沛強調,不存在漏報的問題”之言?難道薪諮會聯合秘書處虛構“問題公司”漏報“其他獎金”? ! 

 

“問題公司”漏報“服務獎金”是否符合調查準則?

  按上述媒體的報導,究竟“問題公司”漏報“獎金”,是否符合調查準則,有沒有偏離調查方法?

  根據薪酬趨勢調查方法,計算薪酬趨勢總指標(GPTI),所包括的項目有:(1)計算薪酬趨勢指標時,基於生活費用、一般經濟繁榮和公司業績、薪酬市值一般變動、級內遞增薪額和勞績獎賞給予僱員的底薪調整;(2) 底薪以外的額外酬金變動,如年終花紅、雙糧、獎勵金等。

  令人費解的是:“問題公司”漏報的屬服務表現獎金,應包括在“勞績獎賞”或“額外酬金”內;“問題公司”沒有把“服務獎金”包括在內填報,顯然是偏離現行調查方法;否則,過去及今年,其他參與調查的公司所填報的“良好服務津貼”、“一次性特別酌情金額”、“獎勵花紅”等等,豈不變成 “錯報”。由此,亦令人質疑“勞績獎賞”、“額外酬金”在此調查的定義及涵蓋範圍是否被曲解?!

 

“問題公司”漏報“獎金”對薪酬趨勢總指標(GPTI) 有沒有影響?

  媒體報導亦指“問題公司”漏報“獎金”,不會對薪酬趨勢總指標(GPTI)有所影響,百分百無出錯。究竟對GPTI有沒有影響?

  按現行的薪酬趨勢調查方法,當年的新增獎金項目的計算方法與過去一直漏報的新增獎金項目是相同的:前者是當年的新增獎金與去年是“0與新增獎金金額”比較;後者因過去一直漏報,理應“補報”此新增獎金,與上一年的比較亦應是“0與補報獎金金額”的比較。

  2018薪酬趨勢調查報告書的“問題公司”承認一直漏報 “服務獎金”後,由於在2018年5月24日審核報告書的會議中,並沒有立即補回過去漏報之數,從而即時糾正2018中、低層薪金級別的GPTI,故顯而易見,拉低了中、低層2018年的GPTI。如此,當然對GPTI有影響 (註1)

 

澄清釋疑 以正視聽

  必須指出:“有錯必糾”應是一個必須堅持的原則;糾錯後,調查修訂幅度的大小、薪酬趨勢總指標上或下調,則不應在考慮之列。唯此,薪酬趨勢調查機制及薪酬趨勢調查委員會(PTSC)的公信力才得以維持!

  為釋疑,本會已於2018年5月28日去信PTSC主席,要求告知上述報章媒體報導中所引述之言是否屬實?引述是否正確?並促請他盡快解釋及澄清以上各點,以釋本會疑慮,以正視聽。

 

【註1】:舉例說明 〝問題公司〞漏報 〝服務獎金〞 對薪酬趨勢總指標(GPTI)的影響

〝問題公司〞 的 〝服務獎金〞 假設在2010年開始增設派發予中、低層僱員,每年0.5月薪酬(相等於額外酬金增加4.17%),但過去自2010年一直沒有包括填報在薪酬趨勢調查報告書(報告書),漏報了 〝服務獎金〞,其對GPTI的影響舉例說明如下: 

 

額外酬金:服務表現獎金、花紅、雙糧等 過去一直漏報的新增“服務獎金”
(a)調查期
2.4.2016-1.4.2017
由於一直漏報,(a)與(b)比較時,新增“服務獎金” 在此調查期為0%
(b)調查期
2.4.2017-1.4.2018(a)與(b)比較
確定一直漏報的新增獎金,若即時補回漏報之數,與上一年的比較應為 “0與補報獎金金額” 的比較,即為0%與4.17% 的比較,相等於額外酬金增加4.17%
沒即時補回漏報的“服務獎金” ,對2018年GPTI的影響 由於在2018年5月24日的審核報告書會議中,並沒有立即補回過去漏報之數,從而即時糾正2018中、低層薪金級別的GPTI,故中、低層2018年的GPTI被拉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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