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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全政府動員」演練機制
為未來重大社會危機/災難
未雨綢繆

  疫期,防疫措施幾近乎完全撤消,大家逐漸告別口罩,笑臉相視。然而,新冠肺炎疫情的深刻教訓,不能忘記,有需要汲取經驗為將來可能重現的社會危機/災難未雨綢繆。

  本會於2020及2021年所呈交的施政報告諮詢意見書中,曾建議政府加強應對社會危機的頂層統籌駕馭能力;本屆政府於2022年第一份施政報告提出落實「全政府動員」機制並進行恆常演練,本會甚表支持!這是汲取經驗教訓,為將來可能再遇到的公共衛生危機、大形災難作前瞻性的綢繆準備。

  公務局事務局迅速於2023年第一季的2月16日進行了首次「全政府動員」演練,冀測試各政策局/部門在突發危機下迅速溝通聯絡各局/部門的輪值人員,達至在規定時間集合、候命,人員有序、有效協調以應對重大危機/災難。

  首次演練後,本會陸續收到一些會員、公務員同事對演練的意見。這是首次演練,難免未盡完善,但確實有不少人員表示擔心、不理解、滋生不滿。「全政府動員」作為一項恆常的演練機制,本會冀當局能優化之,使之一方面能真正達到未雨綢繆、訓練有素的結果,另一方面又不致對公務員做成擔心、壓力、對其日常生活有太多影響。鑑此,本會於2023年3月1日致函公務局事務局局長,提出下列 5 點改善意見,冀當局認真考慮:

1.    諮職方、部門管/職多溝通,以確演練有其必要

  行政長官於2022年《施政報告》定於本年第一季進行首次「全政府動員」演練,時間上無疑緊逼,惟諮詢職方,局/部門的管/職多溝通、解釋實施細節,亦不能忽視。

  首次演練,由於相關人員對很多行動細節都不清楚、不了解,不少公務員同事都有著一堆疑問及猜測,例如:輪值人員在輪值期間可否休假或離港?若不能或被勸喻可免則免,難免會影響輪值人員的正常生活。當輪值人員未能在指定時間報到,是否有機會被紀律懲處?輪值人員是否有機會接受應對突發重大災難/危機的訓練,以具備足夠能力承擔救援、後勤的工作?甚麼情況下輪值人員才會符合申領「特別津貼」(Special Allowance),是否有劃一的準則?等等。就上述公務員同事的疑問,當局除應諮詢評議會職方的意見,亦應推動各局/部門及時與人員多溝通,減少疑慮及擔憂,共同優化演練行動的細節,對下一次的演練成效將有莫大的裨益。
 

2.    輪值期與輪值要求應盡量一致

  由於「全政府動員」演練是跨局/部門動員人手組成隊伍參與突發演練,當中涉及人員甚廣。早前各局/部門按公務事務局的要求編訂指定人員的輪值名單,可是不同部門的輪值細節甚有差異:輪值期由2個月至6個月不等;輪值人員在輪值期間可否休假或離港亦有不同的說法;甚麼情況下輪值人員才會符合申領「特別津貼」(Special Allowance)更說不清。由於有個別部門的輪值期長達6個月,對其安排又沒有詳細合理的解釋,故做成不少猜疑,或會引起爭議及不滿。故此,輪值期宜盡量一致(例如最長不超過3個月),如有特殊情況,應給予輪值人員充份解釋,以釋除疑慮、不滿。
 

3.    定期給予輪值人員訓練,使之訓練有素,有效應對突發重大危機

  「全政府動員」機制的目的是要確保在真正重大危機出現時,能立即動員訓練有素的公務員迅速處理危機。現時,輪值的公務員尚未有接受應對突發重大災難/事故的訓練,自然缺乏信心及感到糾結。故有必要在未來定期提供予輪值人員相關的基本應對知識培訓、防護常識訓練等,以確保輪值人員訓練有素,不論在演練或面對災難/危機的實狀下都具備基本知識及信心去盡職盡責。
 

4.    懲處機制應有更清晰的說明

  據本會會員反映,當局在有關文件指當輪值人員若未能如期在指定時間參與行動,或會有機會被紀律懲處;如輪值人員因意外或特殊情況而致未能按時集合,當局/部門是否會懲處該人員?如何區別故意缺席還是因意外而致?不少輪值人員、公務員對此有擔憂及有壓力感;因此,當局及部門應與公務員溝通及解釋,以釋除疑慮並提升人員對參與突發演練的正面理解。
 

5.    宜防範未然,避免機制被利用製造混亂/破壞

  從首次演練知悉所有局/部門需通知約一萬名指定人員進入戒備狀態,26個局/部門參與實地行動演練,當中約300名來自6個部門的人員需於指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另外20個政策局/部門的人員則需於指定時間內合共指派600名人員到局/部門安排的指定地點集合和聽取簡報。聯絡通知有關人員是過去首次演練的主要測試目的之一;如此,是否宜防範未然,未來考慮設立特定的通知/溝通方法,避免被別有用心之人利用為製造混亂/破壞之機。

  本會誠望當局認真考慮上述 5 點改善意見,冀在官/職、管/共同努力下,使「全政府動員」機制更趨完善,亦使輪值人員能釋除疑慮,全力成為協助政府理重大危機/災難的一支強而有力的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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