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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集 :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存廢問題(7) :勸局長放下「屠刀」!

黃河 本會前會長、前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輪任)主席 (轉載自2022年12月14日《巴士的報》)

  跟進《施政報告》中提出要更新13年前頒佈的《公務員守則》,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曾預告正在草擬中的新版本《守則》將刪除「政治中立」一詞。就此,我曾撰文疾呼:請局長「刀下留人」!但據傳媒較早前的報導,局長似乎不想放下「屠刀」,聲稱「此舉未有最終決定,局方正考慮字眼」。與此同時,她又再次透露未來新版《守則》更多的內容:「公務員不可被個人政治取向、政治信念或政治聯繫影響工作,不可在工作上偏頗一些政黨」、「不論公務員政治取向如何,一定要幫政府『全心全意做好』,不能因為公務員自己的喜惡、某些政治取向而說『我中立的我不做、我中立的不支持』」,等等。局長並強調,「新版守則會凸顯一些過往沒有寫出的原則,包括公務員要尊重憲制秩序、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亦要有團隊精神。」
 

勿為反對我們的人添彈藥
  拿楊何蓓茵局長這番最新的解讀比對她約一個多月前在立法會上的講話,意思其實相差不多。事實上,局長引述的正是國際上通用的有關公務員政治中立原則的正常認知一一儘管各地各國的情况不盡相同,其基本元素可說大同小異。問題是,既如此,刪除國際通用、本屬中性的「政治中立」名稱、表述,與之「切割」,另找字眼,難免予人有「玩弄」文字遊戲之感。更甚的是,在當前美國無所不用其極打壓中國和平崛起之際,特區當局的操弄,除了添煩添亂,別無其他作用!當局此舉,徒令人誤會香港在刻意「政治打壓公務員」、「扼殺公務員政治中立」;給了美西方得以再度妖魔化香港的「一國兩制」、陷中央政府於不義的可乘之機,令講好中國故事更困難!並正如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的直言:「放棄『公務員政治中立』這個用了三十多年的表述,在今天的形勢下,徒為反對我們的人添彈藥。」
 

問題不在名稱上

  事實上,仔細審視香港踐行「政治中立」的歷程,只要不帶偏見成見,應不難客觀梳理出回歸後,出現誤讀誤解誤判、扭曲歪曲「政治中立」大原則越演越烈的亂局,問題實際上出在2009年特區政府更新《指南》為《公務員守則》後,沒有講清講楚講透過「政治中立」的憲制責任、政治倫理、政治邏輯等道理;沒有動用過處理公務員隊伍的管理和紀律問題的工具箱;沒有向全社會展示過政府有端正隊伍紀律及社會秩序的意願、膽識、決心和行動。
 

勿浪費時間另找字眼

  有關這方面,《守則》實際上列出過特區政府相關的責任人,包括:「管理公務員隊伍的主管當局」一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個別決策局、所屬部門和辦事處的主管」;各決策局的「最高負責人」一一常任秘書長;以及似乎不應逃避,卻又不知道應該負起什麼責任的各決策局局長一一政治問責主要官員。而這些責任人相互之間的工作關係,《守則》又交代得不清晰不簡潔。不遵守「政治中立」良好操守行為的危害性和個人須承擔的後果,則更是隻字不提。建議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把多些精力放在以上幾個方面,不要再浪費時間在另找字眼代替「政治中立」4個字之上了!
 

何須斬脚趾避沙蟲

  與過往最大不同的是,今天,《港區國安法》正在實施之中,全體公務員已需要簽署文件確認或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這就極大程度地強化了新版《守則》的權威性,執行力,令誤解較易得到澄清、繆誤較易得到糾正,務實、正確的觀念較易得以樹立。若能配合《公務員事務規例》 等各現行規管辦法的相應補充、修訂,以及公務員的教育及紀律的加強,「政治中立」大原則將能得到正確辨識和秉持,則何須「斬脚趾避沙蟲」自找麻煩?

  因由此可知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肩上的擔子毫不輕鬆,我建議她:一、盡快放下「屠刀」,放棄廢除「政治中立」的表述;二、卸下統籌全港疫苗接種一職,以便集中精力於公務員事宜。
 

【 作者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會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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