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本會反對語言暴力侵犯公務人員
宗旨原則貫徹始終
工會權利不容剝奪!
香港不應堕落為—個
文明、理性、法治的核心價值流失的城市!

  年5月,本會曾聯同公務員工會聯合會公開嚴厲譴責身兼民主黨主席的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於2019年5月9日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會上,粗言辱駡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兩個工會認為,「粗言辱駡行政長官,既是對身為最高級公職人員林鄭月娥的語言暴力,也是對全體女性的侮辱,是可忍,孰不可忍!」

  及至6月,就有傳言,工聯會議員麥美娟被指與特首林鄭月娥會面期間,曾以粗口責罵林鄭月娥,兩工會要求麥議員澄清是否有其事,如確有其事,應向行政長官公開道歉。

  為此,兩個工會先後遭到了親泛民及親建制派人士的非議!儘管兩個工會在新聞稿中已嚴正指出:「公職人員,包括行政長官、各司局長、各級公務人員等,在執行職務時,不應受到任何語言暴力的侵犯,尊貴的議員理應作為港人,尤其是年青人、少年兒童的表率,而非相反」;儘管兩個工會均強调,他們的「行動只涉反對語言暴力,不針對任何政黨、不涉及任何政黨政治、無關任何有關修訂《逃犯條例》的爭議」!

  瞭解本會的當知:本會早在1994起即正式關注公務員的職業安全及健康問題,更推動當時的港英政府於1995年成立了官職雙方共同組成的「公務員職安健工作小組」,並—直積極參與其中。本會反對語言暴力侵害公務人員的行動,並非今天突然冒出。

  2013年7月有人竟在旺角鬧市,以粗言穢語辱駡執勤警員,肇事者竟是—個「為人師表」的小學教師,更且是一個女性!事件發生後,本會因社會上用粗言穢語辱罵執勤包括文職在内的公務人員的行徑越來越普遍,故正式要求公務員事務局採取切實措施,給予公務員較大的保障,尤須參考現有法院案例和醫院管理局等法定/公共機構的附例、做法,正式立法,以收阻嚇、遏制語言暴力對公務人員的侵犯。

  本會早在多年前已强調:不應輕視語言暴力為受害人帶來的心理上的傷害。

  事實上,早在1950年代,國際勞工組織(ILO)、世界衛生組織(WHO)、歐美國家等均已對語言暴力有清晰定義。根據本港職業安全健康局的資料:工作間暴力包括語言暴力:例如辱罵、粗言穢語、欺凌、威嚇、威脅和其他傷害身體的行為。若不加以遏止,其除影響日常工作,還會大大增加員工的壓力,甚至有機會釀成人命傷亡。國際勞工組織更曾於最近的2019年5月21日在日內瓦總部,通過首份《暴力與騷擾公約》(Violence and Harassment Convention),旨在保障勞工在工作環境、出差、受訓、僱主提供的宿舍,和工作相關社交、通訊等活動,無論工作、休息、飲食或使用衛生設備,均應免受性騷擾、言語或實質暴力的對待。

  本會早就指出,公務人員出賣勞力、腦力,不出賣自尊;公務員要求做一個有尊嚴的執法者/服務提供者!力爭公務人員、公職人員減少/免除語言暴力的侵犯,是我們公務員工會神聖的權利,屬於我們的人權!行使這項權利,不論是政治上、職位等級上均沒有任何禁區!「公務員政治中立」絕不是妨礙/禁止公務員工會反對來自任何人士的語言/肢體暴力的任何藉口!

  令人欣慰的是,社會不缺有良心的明眼人:《晴報》專欄作家石鏡泉先生便是其中—位。他在2019年6月28日該報《政,經,頑石不低頭》的專欄一文中,表達了對我們兩個工會的認同與支持:「粗口罵特首和公僕者須道歉......我十分贊成華員會和公務員協會的不以政黨論事,只單純認為沒有人能辱罵特首和執行公務的公務員,有用粗口辱罵特首和公務員者要道歉。對的,文明社會是不應有語言暴力」。

  本會認為:粗口辱罵特首或任何—位問責官员、公務人員的行徑,無任何合理性!它純粹是無家教、非理性、很野蠻、殊不民主、背離法治精神的體現,只會令加害者的政治或其它訴求蒙羞,而不會加分增持!

  本會不希望香港堕落為—個文明、理性、法治的核心價值流失的城市!本會呼籲正直正義的市民、立法會議員、政黨/團、傳媒,支持公務員依法執行公務,不姑息,不包庇,更不以任何借口去美化任何語言及肢體暴力的行徑。本會正拭目以待,期望立法會議員、政黨/團、輿論/社會領袖等,應作為港人,尤其是年青人、少年兒童的表率,堅決對粗言穢語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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