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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主任分會

社會福利功能界別
合資格選民應包括福利從業員

  現時只有註冊社工,才可以登記成為社會福利功能界別的合資格選民,擁有投票的權利。從事社會福利的福利從業員,包括社會福利署的社會保障職系員工,卻被摒棄門外,未能登記成為上述功能界別的合資格選民,其參與選舉投票的應有權利,無理被剝奪,亟需正視及爭取。顧名思義,社會福利功能界別應包括社工及福利從業員。兩者同屬於一個功能界別,但工作性質截然不同;社工不可以代表福利從業員,亦沒有這個權利,反之亦然。現時社會福利功能界別只有社工的代表,沒有福利從業員的代表,名不正,言不順,不能稱之為社會福利功能界別,只可稱之為社工功能界別。因此,社會福利功能界別有必要包括福利從業員。

  或者,有些人會認為福利從業員應該另立一個功能界別,新的功能界別可命名為福利功能界別,從此社福分家,各自擁有專屬的功能界別和代表,名正言順。但社福的關係一向相當密切,難以分割,分割成功,也絕非幸事。社福一家,有其存在的價值和歷史意義。要正視及有效解決上述的問題,可考慮擴大社會福利功能界別的代表性。除註冊的社工外,亦接受福利從業員,登記成為社會福利功能界別的合資格選民,選出其業界的代表,從而具有充份的代表性,不會受到質疑。

  為提高福利從業員的專業地位和資格,可考慮為福利從業員引入註冊制度。所有福利從業員,需擁有一定程度的學歷、行業知識、工作經驗或曾經接受培訓,並需通過認可機構的評核,才可以正式註冊和執業。業界的服務素質,可以得到充份的保證,而業界的代表性,也得到普遍的認同。

  選舉管理委員會(下稱選管會)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於一九九七年成立,主要功能是確保在任何時候,各項選舉均在依法、公開、公平、公正的情況下進行。其主要職責是檢討立法會及區議會的選區分界及提出建議,並就公共選舉的舉行和選民登記工作制訂規例、指引及有關安排。選管會亟需正視上述的情況,亦有當然的責任,確保功能界別的合資格選民,具有充份的代表性,表達其業界於公平公正的選舉制度下,投下神性一票,選出賢能,服務香港。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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