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

(3) 提名人、參選人及投票人資格一覽表

身份(所需資格)

提名人

須在提名時已加入本會滿12個月的合資格會員,即:

l 最遲須於2017年6月11日前(視乎提名日期),已成為本會合資格會員;並

l 最遲須於2018年 6月11日前(視乎提名日期),已繳交(補繳)2017年度會費及繳交今年(2018年度)會費;

參選人

(被提名人)

須在被提名時已加入本會滿12個月的合資格會員(請參閱上列資格)

投票人

只有已加入本會滿12個月的合資格會員才有投票資格,即:

l 須於2018年6月21日或之前已補繳 / 繳交2017年度及2018年度會費;並

l 須於2017年6月22日或之前已成為本會合資格會員;

 

注意:
(1) 提名人、參選人及投票人必須同屬一個代表其所屬職系的分會 / 混合職系組別。例如,如會員隸屬文書主任職系,則應歸屬文書主任分會(如尚未申報,請攜同有效證明文件盡速辦理)。
(2) 如會員職系、職級已改變,請即向會方申報,以歸屬適合的分會、組別。
(3) 參加自願離職計劃的會員在離職時未屆滿退休年齡,可在政府或公營機構以外覓得工作前,選擇繼續保留其基本會員會籍,並保留基本會員會籍者,則仍屬原職系,仍歸屬原分會/混合職系組別。(如自動放棄基本會員會籍並轉為退休會員或已屆其聘用條款規定的退休年齡,並轉為退休會員,則改為歸屬退休公務員分會。)
(4) 如有任何疑問,請盡快向會方提出;必要時請提供本人的僱員證、職員證、糧單或退休金證等證明文件供會方核對,以便會方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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