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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警察員佐級協會要求

加快進行立法保障公務員執行職務時免受侮辱

         過去4年多,本會除多次要求當局修訂現行相關指引,使它能在工作環境中發揮實效,保障公務員執行職務時免受侮辱,還應參考現有法院案例和醫院管理局等機構的附例後研究立法,以保障公務員在執行職務時免受侮辱。

 

  本會認為若有人刻意、肆無忌憚侮辱公務員執行職務,而政府仍聽之任之,既不教育、勸阻、又不去懲處、遏止、消極不作為,實際上是對肆意以語言暴力害執勤公務員的行為,起客觀上縱容,“鼓勵”之效。這除漠視語言暴力對公務員的危害,亦有違《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精神,有違政府作為本港最大僱主應盡的責任;長期漠視更會嚴重至損害文明、理性、法治這些核心價值,損害和諧社會的建構。

 

  其實,警察員佐級協會早在20137月旺角鬧市發生女教師以粗言穢語辱罵執勤警務人員的事件,已曾發表聲明,要求政府立法保護作為捍衛以法治的警務人員免被無理侮辱。本會亦即公開譴責事件,並嚴正指出摒棄語言暴力、回歸理性法治(參閱第207期華員報)。本年122日,警察員佐級協會再要求加快立法、保障所有公務員,包括警隊及其他紀律部隊人員、免受暴力或語言暴力的傷害。遺憾的是,當局仍未能切實具體回應本會及員佐級協會的要求。事實上,員佐級協會曾指出,執法人員若因怕受侮辱而害怕執法,將可能導致執法水平下降的嚴重負面影響。

 

  本會促請當局不應再拖延立法,以阻嚇、遏制語言暴力,以有效保障公務員的職安健、提振公務員士氣、盡早避免情況向更嚴重、惡劣的方向發展。

 

本會重申:

1. 港人應堅持文明、理性、法治的核心價值,堅決對粗言穢語說〝不〞;

2. 公務員出賣勞力、腦力,不出賣自尊,公務員要求做一個有尊嚴的執法者/服務提供者;

3. 反對任何針對公務員的語言及肢體暴力,呼籲正直正義的市民、立法會議員、政黨 / 團、傳媒,支持 公務員依法執行公務,不姑息,不包庇,更不以任何借口去美化任何非理性、野蠻、殊不民主、背離法治精神的行徑;

4. 語言暴力事涉職安健、工作尊嚴,政府有責任保護公務員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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